近期,深交所发布的一份监管函揭示了精艺股份(股票代码:002295)及其高层管理人员的一系列违规行为,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
精艺股份,这家专注于铜加工和数字能碳服务的上市企业,因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黄裕辉的失信情况,以及黄裕辉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事实,被深交所责令进行整改并要求更换董事长。这一决定源于深交所的深入调查,结果显示精艺股份在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均未如实披露黄裕辉已被多地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
进一步地,监管函指出,黄裕辉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已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精艺股份的董事长黄裕辉、总经理卫国及董事会秘书杨翔瑞,因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紧接着,广东证监局也对精艺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监管措施,下达了责令改正的决定,并要求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整改,更换董事长并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同时,精艺股份需在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并抄报深交所。
精艺股份及其控股股东还面临另一场风波。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对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出了异议,要求公司撤回该议案。据悉,海门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质押合同执行案件中,查封了质押给申请执行人海润集团的精艺股份股票,并计划进行司法拍卖。然而,精艺股份在修订公司章程时,将“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受让公司股权”定义为“恶意收购”,并设置了可能损害股权价值、妨碍司法拍卖成交的条款。
海门区人民法院认为,这些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妨碍了执行进程,要求精艺股份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撤回相关提案。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司法责任。面对这一压力,精艺股份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股东大会审议的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然而,在取消议案的董事会会议上,出现了反对声音。董事李珍表示,章程修改没有违法违规,只是审慎考虑,如果有股东不同意,应在股东会上进行表决。另一位董事王强则未提出具体反对理由。
精艺股份自1999年创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以铜加工产业为基础、精准供应链服务贸易为依托的上市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为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三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