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保险经纪梅红:董监高责任险成上市公司风险防控“新利器”

   时间:2025-12-05 21:48 来源:快讯作者:陈丽

在近期举办的2025财联社上市公司价值引领大会上,明大保险经纪总经理梅红围绕董监高责任险展开深度分享,其主题为《解码董责险:新时代必备的风险保障指南》,为与会嘉宾剖析了上市公司在复杂经营环境下配置该险种的必要性。

当下,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正变得愈发复杂。梅红指出,从人力结构来看,多层级的特点使得保障需求差异明显;业务规模庞大、资产结构复杂,一旦品牌声誉受损,影响将极为重大。同时,上市公司对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以及内部控制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大,高管承受着高压力,员工对于心理与身体健康管理的需求也日益突出。

梅红认为,上市公司需要转变思维,从“单点保险思维”转变为“系统化风险管理与健康保障体系”。目前,企业保障体系存在诸多痛点,例如各类保险分散采购,缺乏统一规划,导致费用利用效率不高;人身保障覆盖不均衡;财产类保险、责任类保险未能与公司业务模式深度结合;并且缺少专业经纪公司提供持续服务。

那么,在新的责任体系下,配置董监高责任险的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对于董监高个人而言,该险种犹如“定心丸”与“金钟罩”。它能够保护个人资产安全,提升履职信心。在上市公司高管市场中,一份合理完善的董监高责任险(D&O)已成为顶级人才入职时关注的核心条件之一。从上市公司实体角度出发,董监高责任险是风险管理体系中的“财务缓冲器”。它可以将潜在巨额诉讼成本转化为固定保费,大幅降低不可预期的现金流风险,保护资产负债表稳定,同时有助于提升投资者、监管机构以及合作方的信任度,是现代企业风险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梅红介绍称,董监高责任险是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因过错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通过该险种可将此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其目的在于转移个人或公司在高管诉讼/索赔中的经济风险,保障公司治理的人才吸引与稳定。自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以来,董责险市场数据增长显著。2024年前三季度,公告拟购买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达314家,同比增长超过53%。自新法实施至当年9月底的三个月中,公告购买的上市公司数量达到62家,是去年同期的近3倍。

梅红还对董监高责任险的常见承保范围进行了详细介绍。其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对董监高个人的民事赔偿,如法院判决或和解金额;律师费与抗辩费用,其中包含涉及监管调查时的应诉与咨询费用;证券类索赔与集体诉讼的赔偿与费用;部分保单可选的调查费用、公关费用;以及公司代位赔偿,即公司为董监高代偿时的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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