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新规:直播电商强化监管 数字人主播纳入规范范畴

   时间:2026-01-07 18:04 来源:快讯作者:孙雅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出台《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平台规则不透明、直播电商虚假营销等问题推出系列监管举措,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划定新规。

在平台规则监管方面,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不合理限制。针对“仅退款”“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争议问题,办法要求平台不得通过规则设置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减损商家权益或限制自主经营。例如,平台修改重要规则需提前15日公示,一般性规则至少提前7日公示,且公示内容需以加粗字体等方式突出收费标准、争议解决等关键信息。平台制定规则时还需公开征求意见,对合理建议充分采纳,不采纳的需说明理由。

针对平台对商家采取负面管理措施的情形,新规要求必须明确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若消费者续费会员服务,平台需提前告知权益变更内容。对于涉及多方利益的重大规则,平台需通过定期会商、问卷调查等方式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规则制定过程公开透明。

直播电商领域则迎来更严格的流量管控与主体责任界定。根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若因违法被通报,平台需立即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私域直播也被纳入监管范围。服务机构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评价等方式协助商家进行虚假宣传,违者将面临联合惩戒。

针对数字人直播等新技术应用,监管首次明确要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必须标识身份。使用数字人主播进行电商活动的,需持续向消费者提示技术属性,防止其成为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这一规定旨在平衡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推动AI技术在直播领域的规范应用。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平台经济监管从“事后处置”向“全链条治理”转变。通过细化规则公示、强化流量管控、明确技术监管要求等措施,将有效遏制平台滥用优势地位、直播电商虚假营销等乱象,为消费者和商家营造更公平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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