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高层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了浙江监管局的警示函。
据浙江监管局发布的官方文件显示,众泰汽车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今年1月15日,众泰汽车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其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的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了大规模更正。这一行为揭示了公司此前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不准确之处。
浙江监管局指出,众泰汽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董事长胡泽宇、财务总监朱谷,以及前任董事长黄继宏、总裁连刚、副总裁曹敏(曾任代财务总监)、前任财务总监喻黎黎和董事会秘书杨海峰,也被认为对这次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为他们未能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为此,浙江监管局决定对众泰汽车及其上述高层管理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记录在他们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监管局强调,这一决定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众泰汽车在2024年的业绩表现也不尽如人意。根据该公司发布的业绩报告,去年其营业总收入为5.58亿元,同比下降了2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10亿元,同比增亏6.82%。众泰汽车表示,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整车业务仍处于恢复阶段,同时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汽车整车的产销量较低,导致销售收入总额不高。
此次浙江监管局的警示函无疑给众泰汽车及其管理层敲响了警钟。监管局要求众泰汽车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要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