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据公开信息显示,碧桂园地产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发行了包括19碧地03、20碧地04在内的多支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然而,作为债券发行方,碧桂园地产却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24年中期报告的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碧桂园地产应当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中期报告的披露。但直至2025年2月24日,碧桂园地产才最终完成了该报告的披露工作。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影响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重要信息的获取。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碧桂园地产首次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而受到处罚。在最近12个月内,该公司已曾因同类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过自律监管措施。此次再次违规,情节尤为严重。
针对碧桂园地产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该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惠妍、时任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暖棠、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淑兰予以公开谴责。这一纪律处分不仅体现了交易所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了所有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将此次纪律处分通报给了中国证监会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将相关记录记入诚信档案。这一举措无疑将对碧桂园地产的声誉和未来的融资活动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