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极视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角”)近日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由中信证券担任独家保荐人。作为中国AI计算机视觉领域的解决方案提供商,极视角专注于为各行业企业提供涵盖开发、部署及管理的全流程企业级服务,同时开发具备商业可行性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以2024年收入计算,极视角在中国新兴企业级计算机视觉解决方案市场中位列第八,市场份额达1.6%。截至2025年9月30日,其AI算法商城已汇聚1517种算法,其中148种为自主研发,1369种与第三方开发者联合开发,覆盖超过100个行业应用场景。
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极视角分别实现收入1.02亿元、1.28亿元和2.57亿元,同期年内利润为-6072.2万元、-5624.6万元和870.8万元,毛利率从30.6%降至25.9%后回升至40.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收入同比增长71.6%至1.36亿元,但期内亏损扩大至3629.6万元,上年同期为2714.1万元,毛利率进一步提升至44.9%。
股权结构方面,IPO前陈振杰、罗韵及横琴极力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形成单一最大股东团体,合计持有约29.85%的投票权。其中,33岁的创始人陈振杰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集团战略规划;35岁的联合创始人罗韵任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主管解决方案设计、产品商业化及研发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2月13日,极视角前董事黄河(已于2025年4月离职)向陈振杰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其以信托方式持有的0.3008%公司股权。黄河主张,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协议,公司曾授予其对应130万元的股权期权,经股本调整后对应起诉日0.3008%的股权权益。对此,极视角披露,在黄河离职前夕,三方已签署补充协议明确:黄河名下所有已授予期权均已结算,2016年及2018年股权激励协议终止且无争议,其同意将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给陈振杰,并确认不再主张任何股东权利。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认为,该诉讼缺乏法律依据,公司已履行2020年股权激励授予义务,补充协议已统一终止全部历史激励关系,黄河胜诉可能性极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