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作为证监会首部针对衍生品市场的部门规章,该办法旨在平衡市场创新与风险防控,推动衍生品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衍生品交易涵盖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等品类,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明确提出"功能监管"原则,要求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各类经营机构实施统一监管标准,同时建立交易报告制度,要求衍生品交易场所开展新业务或调整合约结构时需向证监会备案。
在市场发展方向上,办法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明确鼓励开展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支持开发满足中长期资金需求的衍生品工具,同时通过持仓限额、大户报告等制度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针对保证金管理,办法创新性地提出建立保证金隔离机制,确保经营机构风险事件发生时客户资金安全,并允许以现金、国债、黄金等多种形式作为履约保障。
监管体系构建方面,办法赋予证监会逆周期调节权限,允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等参数。同时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对冲交易的,需与境外监管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对于市场关注的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划定"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八类禁止性行为,并细化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规义务。
投资者保护机制得到强化。办法规定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个人和机构需符合专业投资者标准,衍生品行业协会和交易场所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差异化准入条件,但不得低于证监会设定的基准线。特别明确上市公司参与衍生品交易需基于真实风险管理需求,并建立内部决策机制和披露要求。
据悉,该办法在前期征求意见过程中已吸收多方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聚焦业务规则细化、经营机构内控要求、监管手段完善等关键领域。证监会表示,将在充分吸收市场反馈后,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办法尽快落地实施,构建"规则统一、监管协同、风险可控"的衍生品市场发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