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时隔五年再诉前CEO陈磊:追索2亿资产,双方曾就带宽供应商各执一词

   时间:2026-01-16 03:22 来源:天脉网作者:沈瑾瑜

迅雷与其前CEO陈磊之间的法律纠纷再次引发关注。近日,迅雷及其子公司深圳市网心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陈磊等人损害公司利益,追索金额高达2亿元。这起诉讼已在深圳的法院正式受理立案,标志着这场持续五年的纠纷进入新的阶段。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民事诉讼的被告包括陈磊、迅雷前高级副总裁董鳕、前网心科技人力资源总监刘超及其母亲赵玉芹,以及深圳市兴融合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兴融合成立于2018年,是迅雷带宽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正是赵玉芹,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洪恩科技有限公司。

这起纠纷可追溯至2020年。当时,迅雷曾控告陈磊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件由深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司当时呼吁陈磊尽快回国配合调查,但陈磊长期居留海外。到2022年底,因证据不足,刑事案件被撤案。尽管如此,迅雷并未放弃维权,转而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回被侵占的资产。

对于兴融合的设立原因,迅雷与陈磊各执一词。迅雷方面指控,兴融合的设立未经董事会批准,处于“四无”状态:缺乏股东会设立审批、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上市公司无法掌控资金账户、无明确利润回流机制。公司认为,兴融合的银行账户和公章等关键控制权脱离上市公司体系,由陈磊安排的亲属或亲信掌握。

陈磊则辩称,兴融合是网心科技为规避风险而设立的“影子体系”。他表示,兴融合在股权上没有体现网心科技,但业务完全依托网心科技,并未有一分钱流入他本人或其他高管的口袋。对于职务侵占的指控,陈磊曾表示,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被迅雷全部归咎于他。

法律专家指出,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低于刑事诉讼。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表示,民事诉讼采用“高度盖然性”标准,即证据只需让法官相信事实存在较高的可能性,无需达到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的严格程度。这使得迅雷在刑事取证困难的情况下,仍能通过民事诉讼聚焦资金流向的合理性进行举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正刚认为,公司高管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具有高度隐蔽性,可能需要大量时间精力查明证据链条。他提到,如果陈磊仍长期居留海外,民事诉讼将面临送达难题,即使缺席判决支持迅雷的主张,执行被告名下境外财产也面临困难。

这起纠纷的背景是迅雷近年来的经营状况。自2014年在纳斯达克上市以来,迅雷的股价较发行价已大幅下滑。公司曾在云计算业务上投入重资,推出多款设备,一度成为营收增长的主要引擎。然而,2019年迅雷出现营收下滑和净亏损扩大,2020年亏损收窄,2021年才扭亏为盈。2024年,迅雷总营收为3.24亿美元,同比下降11.1%,基于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的净利润为2390万美元。

知情人士透露,陈磊被免职后,迅雷优化了内部审批流程,加大了审计投入,完善了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的制度。目前,迅雷股价为7.7美元/股。对于这起民事诉讼的进展,市场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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