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公布了2025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的市场评价结果,多家机构获得新的业务资格。此次评价结果涉及一般主承销商、科技创新主承销商以及普通承销商的增补,进一步丰富了市场参与主体。
在一般主承销商方面,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机构成功入选。这些机构将能够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业务,为市场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科技创新领域也迎来了新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指定为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这意味着该公司将能够主承销科技创新债券等支持科技创新的债务融资工具,助力科技企业融资发展。
还有15家机构被增补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普通承销商,包括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这些机构将参与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工作,共同推动市场繁荣。
根据通知要求,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其资格将限定在参与市场评价的法人主体范围内。同时,这些机构需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并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业务的规范开展。
对于新获得主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通知还提出了特别要求。这些机构在获得资格后,须与具备独立主承销能力的主承销商联合开展业务。在积累了一定的联席主承销业务经验后,方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主承销商或承销商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交易商协会的重大自律处分,其承销业务相关资格将被暂停或取消。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