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了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项重要人事任命。该行提交的《关于陈伟海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已顺利获得通过,陈伟海被核准担任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职。
根据批复文件要求,陈伟海需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到任,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到任情况。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文件将自动失效,金融监管总局将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银行管理层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保障银行的稳健运营。
批复还强调,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应督促陈伟海等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并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同时,要求他们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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