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及其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近日,美登科技(股票代码:BJ838227)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及董事长邹宇等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发布之际,美登科技的股价为74.16元,市值约为28.88亿元。
公告详细列出了美登科技存在的三项违规事实。首先,自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创始人邹宇、王良晶、苏鑫代持了公司员工黄鋆所持公司约0.51%的股份,这一行为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多年定期报告中的股东持股信息出现不准确的情况。其次,公司在收购美满科技持有的两家子公司股权时,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后,美登科技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一般户转账1277.42万元,用于支付前期垫付的募投项目研发人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导致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对美登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宇,董事、总经理马原,董事、副总经理王良晶,董事苏鑫,以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靓依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次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美登科技在公告中声明,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并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且公司目前不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面对监管要求,公司及涉事高管表示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在业绩方面,美登科技2025年一季度表现稳健,实现营收3725万元,同比增长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6.6万元,同比增长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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