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阿姨立遗嘱,十几万遗产竟留给“毛孩子”?!

   时间:2025-06-05 22:11 来源:天脉网作者:沈如风

近日,广东一位52岁的离异女士的遗嘱决定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这位陈女士选择将自己的部分遗产,总计十几万元,留给她的宠物狗,而非传统意义上的亲属或慈善机构。

陈女士在中华遗嘱库订立了这份遗嘱,明确指定了儿子作为遗产的主要继承人,并特别划出了一笔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家中四只宠物犬未来的生活。她的儿子冯先生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称这些宠物狗如同家庭成员一般。

据中华遗嘱库的工作人员证实,陈女士的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要求,具备法律效力。尽管我国法律并未赋予宠物继承权,但陈女士巧妙地利用了民法典中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指定儿子作为管理人,确保这笔资金能够专门用于宠物的生活开销。

陈女士的这一举动并非孤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为宠物设立专项遗产。一位“95后”男生因担心自己发生意外后猫咪无人照料,特地立下遗嘱,指定朋友为遗产管理人,并委托其用遗产照顾好猫咪。退休的刘阿姨则因子女对其日渐冷淡,选择将名下房产全部捐赠给宠物医院,并要求医院负责照顾她的宠物及其后代。

中华遗嘱库的工作人员指出,尽管宠物无法直接继承遗产,但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人们可以间接地确保宠物得到妥善照顾。遗嘱人还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监督人,以确保遗产管理人的行为符合遗嘱意愿。

针对一些网友对遗产管理人可能不专款专用的担忧,法律专家表示,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如果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相关权益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遗产管理人承担责任,并有权请求法院指定新的遗产管理人。

在订立遗嘱时,专家提醒公众要注意遗嘱的法定形式。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等。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遗嘱人必须确保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要求,以避免未来的继承纠纷。

例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需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对于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同样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确保遗嘱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专家建议,在立遗嘱前,遗嘱人应充分了解各种遗嘱形式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所立遗嘱合法有效,能够真正反映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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