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9岁女童两天游戏充值6000元,网易部分退款,某平台协商中

   时间:2025-05-13 17:11 来源:天脉网作者:朱天宇

近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贵阳市的张女士发现,其9岁的女儿在五一假期期间,未经允许使用了父亲的银行卡进行网络消费,主要用于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

据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报道,张女士的女儿月月(化名)从5月1日开始,使用父亲的手机在网易出品的手机游戏《第五人格》中陆续充值了4000多元。月月还在某APP上观看了游戏主播的直播,并为了能与主播一起玩游戏,打赏了1000多元。短短两天内,月月共花费了6000余元。

张女士表示,月月注册游戏时使用的是父亲的手机号,并承认作为父母在监管上存在疏忽。然而,她强调月月还很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希望游戏平台和直播平台能够退还这些钱。经过与游戏公司的沟通,游戏公司已同意退回2900多元,其中2500多元已到账。同时,张女士一家还向某直播平台提交了退款申请,目前双方仍在协商退款金额。

《第五人格》是一款由网易开发的非对称性对抗竞技类游戏,自2018年4月2日公测以来,受到了广大玩家的喜爱。网易公司作为一家知名的互联网企业,其在线游戏事业部自2001年成立以来,已推出了多款热门游戏。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直播打赏等支出,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规定为类似事件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了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相关部门还在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模式的建设。根据《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并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而月月作为九岁的未成年人,其网络消费行为显然超出了其年龄和智力范围,因此其监护人有权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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