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出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文件旨在规范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与使用,强化其在表征产品投资风格、约束投资行为及衡量投资业绩等方面的核心功能。
《指引》共包含六章二十一条具体规定,核心内容涵盖四大方面:首先明确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属性,要求其与基金合同核心要素及投资风格保持高度匹配,未经严格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其次强化基金管理人主体责任,规定业绩基准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确定,并建立覆盖投资风格稳定性、内控机制有效性的全流程管理体系;第三构建外部监督机制,赋予基金托管人监督职责,规范销售机构、评价机构对业绩基准的展示行为,同时要求管理人加强投资者教育;最后完善监管措施,明确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据悉,该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吸纳市场意见。证监会此前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渠道收集到多方建议,经逐条研究后对指引内容进行了针对性完善。新规实施后,监管部门将持续跟踪执行效果,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等手段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要求,推动形成"管理人自律、托管人监督、销售机构规范、评价机构客观"的行业生态。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业绩比较基准作为基金投资的重要参照系,其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对产品风险的认知准确性。《指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公募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助于遏制"风格漂移""基准虚设"等行业乱象,为投资者提供更透明的决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