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以部门规章形式正式发布新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在原有规范性文件基础上实现规则统一与制度升级,新增多项便民利企措施。此次修订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修复需求,重点扩大可修复信息范围并优化特殊主体修复机制,为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提供更高效路径。
新规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首次纳入信用修复范畴,覆盖双随机抽查、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认证有效性核查等12类监管场景。据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负责人介绍,此项调整源于经营主体集中反映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问题,通过建立修复机制帮助企业消除历史监管记录影响,激发市场活力。
针对破产重整企业面临的信用困境,新规创设专项修复通道。处于重整阶段的企业可凭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认可的和解协议,申请临时屏蔽失信信息。该措施将解除限制高消费、限制参与招投标等管理措施,确保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中约37%涉及信用修复需求,新规实施后预计每年可为超万家企业提供重整支持。
在程序优化方面,新规建立"线上+线下"双通道受理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申请,监管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材料齐全的修复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修复"的快速办理模式,修复结果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