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余永发控股曙光集团79%:与67人签一致行动协议,合理性何在?

   时间:2025-08-11 17:10 来源:天脉网作者:柳晴雪

安徽曙光化工集团沪主板上市审核问询获回复,控制权稳定性受关注

近日,安徽曙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曙光集团”)就沪主板上市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详细回复,此次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周木红和王双骐,会计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据申报材料显示,余永发直接持有曙光集团19.56%的股份,并通过与67名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79.16%股份的表决权,被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一股权结构引起了北交所的特别关注,要求曙光集团披露余永发股权的多次变化情况、取得股权的决策程序及定价依据,以及与67名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曙光集团回应称,自2004年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以来,考虑到持股职工人数众多,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经营管理效率,公司一直通过委托持股的形式,并签订各类协议来提高表决权的集中度,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从2004年至2015年,公司经历了从《委托持股协议》到《信托合同》的转变,表决权逐渐集中于余永发一人。

2023年12月27日,曙光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93名实际股东直接持股,原股权代持关系得以解除。为确保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的持续稳定,余永发在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与67名持股10万股以上的股东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这些协议由安徽省安庆市宜城公证处公证,确保了余永发能够实际支配这些股东所持股份(合计约59.6%的表决权),从而有效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招股书显示,曙光集团是一家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化工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氰化工、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公司已形成氰化物、丁辛醇、煤制氢三大成熟业务板块,并积极推进BDO业务板块的建设。在财务表现上,曙光集团近年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虽有波动,但整体保持稳定,综合毛利率也维持在较高水平。

余永发作为曙光集团的关键人物,其职业生涯与公司紧密相连。自1973年起,他在曙光化工厂历任多个职务,从财务科办事员逐渐成长为厂长。1994年起,他担任安庆曙光董事长和总经理,直至2016年。2000年起,他出任曙光集团董事长,直至2022年转任名誉董事长。他还兼任曙光绿华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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