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间,资本市场迎来一项重要规则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落地。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公司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职务。这一条款迅速引发市场关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A股市场存在董秘兼任财务总监的上市公司近900家,兼任总经理的达70余家,部分公司董秘还同时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实施后,可能涉及上千家上市公司进行岗位调整。
规则发布当晚,多家上市公司紧急启动人事调整程序。天奥电子发布公告称,原董秘王利强因工作安排辞去该职务,转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其职位由具有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冯乐接任。冯乐曾任职于中电科旗下多家企业,担任过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要职。亚华电子同步披露,原董秘于雷辞任后继续担任财务总监,新任董秘张煦阳则来自东吴证券投行部门,今年2月刚加入公司。
国泰海通的调整方案更具代表性。该公司董秘聂小刚辞去包括联席公司秘书在内的多个职务,但仍保留执行董事、副总裁等核心管理岗位,其职责由战略客户部总经理徐岚接替。这种"岗位平移"的调整方式,既确保了管理层稳定性,又符合新规要求。市场观察人士指出,这些公司选择在规则发布当晚完成信息披露,显示出对合规要求的高度重视。
监管层对董秘职务独立性的关注由来已久。追溯至2025年12月,证监会就《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时,已明确提出要提升董秘专业素养,强化任职合规管理。征求意见稿共三十八条,涵盖职责界定、履职保障、任职管理、责任追究等多个维度,其中关于禁止可能产生职责冲突的兼任规定,被视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
根据新规要求,上市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岗位调整。证券法律专家表示,董秘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同时兼任经营或财务要职可能导致利益冲突,影响信息披露的客观性。此次规则调整将促使上市公司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秘书的独立履职能力。目前,沪深交易所尚未公布具体过渡期安排,但多家上市公司已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