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宣布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自2026年4月21日起,华创证券将正式开展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销售模式仅限于前端申购方式。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合作涉及的基金产品范围及具体业务类型将另行详细说明。投资者可通过华创证券的官方渠道查询适用基金列表及相关业务规则。东方基金特别提示,基金费率标准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为准,同时需关注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在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方面,华创证券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申购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保持一致。对于基金转换业务,若相关基金同时提供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模式,则仅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服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需遵循华创证券的安排,相关活动规则如有调整,将以该机构官方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更多信息:华创证券客服热线95513,或登录官网www.hczq.com;东方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或访问官网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在公告中重申,基金管理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但不对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作出保证。公司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产品表现的承诺。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独立决策。基金运营状况及净值变化引发的投资风险,需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