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300622)近日宣布,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得监管部门审核通过。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亿元,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资金将主要用于门店扩张、智能眼镜业务布局及数字化平台升级等方向,旨在通过资本运作与业务转型,在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寻求新的增长点。
根据募集说明书,博士眼镜计划在全国重点城市新增225家眼镜门店,并对部分现有门店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增加智能眼镜产品的展示与销售空间。公司还将在深圳购置办公场地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并在深圳、上海、北京等地设立品牌形象体验中心。其中,智能眼镜体验店面积预计在100至150平方米之间,较现有门店显著扩大,能够灵活兼容智能眼镜、传统光学眼镜及太阳镜的展示与销售。
截至上半年,博士眼镜已有150家门店以店中柜形式销售智能眼镜。随着市场接受度提升,公司计划逐步扩大专柜铺设数量,并在深圳深业上城开设全国首家智能眼镜概念店,预计明年1月正式营业。体验店将通过优化布局和互动设计,显著提升智能眼镜的展示与体验效果。
当前,我国眼镜行业正处于规模扩张与竞争升级的关键阶段。2024年行业市场规模达944亿元,预计未来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保持在8.6%。然而,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格局呈现多元化特征,互联网企业和健康管理机构等跨界玩家通过“线上引流+线下体验”模式切入市场,对传统企业形成压力。财务数据显示,博士眼镜2022至2024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8%,但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明显,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增速也显著低于营收增速。
浙商证券分析师宁浮洁指出,博士眼镜已与星纪魅族、雷鸟创新、XREAL等头部智能眼镜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并通过门店升级改造提升服务能力。随着智能眼镜市场渗透率提高,相关业务有望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引擎。
同日,博士眼镜还披露了持续三年多的商标诉讼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公司第1091684号“博士DOCTOR及图”商标在“推销(替他人)”服务上的注册被撤销。该商标由博士眼镜于1996年注册,专用权期限至2027年。2022年,马赫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该商标,引发争议。
博士眼镜表示,公司自1993年开始使用诉争商标,且拥有图案一致、服务范围略有差异的第17924728号和17924729号商标,仍可在原有门店范围内正常使用。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镜片和镜架上未使用诉争商标,因此判决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加强商标管理,公司已制定注册商标管理规范,建立全周期管理机制,涵盖确权、使用、侵权监测及监督保障等环节。













